宋清歌搖搖頭說道:“還未曾去報官,等裡正爺爺來做主。”
按理說宋清歌的親爹是丞相,在朝中為官,她是不應該将此事鬧大的,這樣對她爹的聲譽有不好的影響。
可是她方才在打定主意去請裡正的時候,就是要将此事鬧大,而且還必須去縣城裡面報官,影響越大,對她越有利。
裡正又去屋子來看了一眼,吩咐人将屋子的現場看守好,才派人去縣城裡報官。
誰也沒有注意到,在屋頂上的一道紫色身影,露出一邪魅的笑容以後,迅速消失在黑夜裡。
被綁着的厲氏此刻冷靜下來,才發現此事的異常。她思前想後,才想到,這麼多人在院子裡吵鬧,她喂的狗為何一聲不響?
而且,王全為何又會突然返回家中?
她心裡大驚,心想此事肯定是有人策劃的,可是誰有如此大的膽子?
丢臉的女人
丢臉的女人
厲氏開口喚一旁冷眼旁觀的王芳,“芳兒,過來。”
王芳站立着不肯挪動身體。
“芳兒,你可是娘的心肝,如今,連你也嫌棄娘麼?”厲氏可憐的問道。
王芳一甩臉,走到厲氏跟前,厲氏小聲的對她說:“你去看看老黑,為何沒有出聲?”
王芳道:“死了。”
“死了?”厲氏更加詫異,待要細問時,王芳已經走開了,再也不多看她一眼。
等到縣城裡的官差來到荷香村時,天邊已泛起魚肚白。
鄉間的清晨,空氣清新,鳥語花香。清風拂面,攜帶着村邊荷花塘裡的荷花香。
這一切美好的景象與相府莊子上的凄慘狀況形成鮮明的對比。
官差在檢查兇案現場以後,帶着證人、殺人犯,還有那野男人的屍體及兇器磚頭,一起回到了縣衙。
宋清歌當然是要跟着去的,畢竟這是在她家莊子上出的禍事,而她現在是這裡身份最高的人。
縣城。
縣衙門口圍滿了看熱鬧的百姓。
公堂上,厲聲、王全帶着手鍊、腳鍊跪在地上,而那屍體就擺在一旁。
仵作檢驗過屍體以後,便向縣令大人禀報,“大人,此人是被鈍器砸傷頭部緻死,經驗證,這磚頭就是兇器。”
他說完便站到了旁邊。
縣令重重一拍驚堂木,厲聲喝道:“王全,你為何要行兇殺人?”
王全最是膽小,昨夜行兇是借着酒勁壯膽,此時救醒,早已被吓傻了。他全身直哆嗦,連話都說不出來。
縣令又狠狠的拍下驚堂木,問道:“王全,你為何要行兇殺人?”
“你以為不說話,就能逃脫得了制裁麼?昨夜在荷香村的莊子上,可是有人看見你親自殺人的。”縣令說完,又大聲吩咐道:“帶證人。”
很快,證人就被帶到堂上來,是趙氏。
“堂下何人?”
“民婦趙氏,是相府莊子上的長工。”
“将你昨夜所聽所見一一如實道來。”
“是,大人。”
趙氏将她昨夜先是聽到厲氏的喊聲,後沖進屋看到王全正用磚頭砸那個野男人的事詳細的說了出來。
王全見趙氏将全部的事實說了出來,知道此事已經成了定局,殺人償命,天經地義的,他是跑不掉的。
“王全,現在人證物證齊全,你還有什麼好說的,來人,将犯人王全押下去,關入大牢,三日後處斬!”縣令厲聲吩咐。
在官差上來押住王全的時候,他才做最後的垂死掙紮,“大人,冤枉啊,這對狗男女,背着草民做不要臉的事,草民一氣之下,才殺了他的。”
縣令又示意官差将王全押回來跪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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