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人員看了他們倆一眼,笑道:“現在請新郎宣誓。”
盛啟琛無視夏茉“殺人眼”若無其實拿起手裡的宣言稿,開始宣讀。
男人字正腔圓,沉而有力,讓夏茉有一種錯覺,好像這男人是真的愛她,願意用他一生來守護她,并為此發誓。
他每念一句,她心跳便快一拍,聽到最後她心髒都有點超負荷。
夏茉不得不佩服盛啟琛的演技,簡直太精湛了,他若是進軍演藝圈,影帝非他莫屬。
以後要跟這樣的人鬥,她還真得謹慎,不然陪了夫人折了兵的人就是她,更别想虐他了。
……
從民政局出來,夏茉還有點不真實,她竟然跟‘仇人’結了婚,一個對她來說絕對不可能的人,她跟他領了證,成了合法受法律保護的夫妻。
回想昨天她跟陳小小說的話,她臉有點疼,這才多久,她絕口否定不可能的人,二十四小時不到她卻跟他領了證。
這估計是閃婚界最快的一次閃婚。
再看盛啟琛,要比她平靜淡然很多,好像跟她結婚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。
兩人上了車,盛啟琛問道:“現在是先回你家見你爸媽,還是去我家。”
夏茉是很想把手裡的紅本本甩給自己親媽,還有那幾個姨看的,讓她們看看她們嘴裡嫁不出去的那個人,現在嫁了而且還嫁了個高富帥。
不過這樣做的後果,很有可能她會當場挨闆子。
夏茉皺着眉頭,突然覺得這證領的也不是什麼問題都能解決,還得演一出戲才行,于是說:“我最近工作比較慢,而且這事……我還沒跟我父母說,怎麼着也得有個過度期。”
盛啟琛:“那你覺得什麼時候合适?”
“等過年吧。”夏茉看着手裡的結婚證,還有點沒恍過神來,怎麼自己就變成已婚人士了。
夏茉一直自認為自己是一個乖乖女,從小聽家長的話,潔身自愛,努力上進,可沒想到自己一沖動之下也能幹出這樣出格的事來。
盛啟琛見她神情蔫蔫的似乎有點後悔的樣子,也不逼她,反正證都領了,她想跑也跑不掉。
他看着自己手裡的那個紅本子也發起愣來,他沒想到他竟然也領證了有點不可思議,心情似乎比他想的要好一點,沒有他之前想的那麼糟糕,或許是因為身邊的人是她吧。
其實盛啟琛成年後就對婚姻很排斥,也沒什麼概念,如果不是因為盛澤恺以臨死前的心願逼他,他或許這輩子也不會結婚,又或者說婚姻對他來說很無所謂,但他沒想到還會再遇到夏茉。
盛啟琛對婚姻的态度,其實跟他從小就生長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裡有關。
盛啟琛爸爸在他十歲那年因車禍離世,媽媽又在他十二歲那年改嫁離他而去,從心裡上對他造成了很大的傷害,他從十二歲開始便跟着爺爺生活,可那時盛澤恺又忙于管理公司也沒什麼時間管他,從初中開始他基本就沒有人管,漸漸的他性格變的乖張暴戾。
高中那會他便是時常跟人打架,最嚴重的一次,他跟同學差點把一中年人打死,也正是夏茉看到他打人的那次,如果不是夏茉報警及時,那個人就真的有可能失血過多而亡,好在後面蘇醒過來。
警察後來從監控裡查到是盛啟琛跟另外兩個同學所為,便查到了他們學校,盛啟琛也因此被學校開除,後面才會轉到夏茉學校去。那時盛澤恺才正視到盛啟琛的問題,可不管他怎麼跟盛啟琛講道理,似乎他都聽不進去,甚至他都不知道他自己錯在哪裡,說是那男的先對他們爆了粗口,所以他覺得他們打人并沒有錯。無奈之下盛澤恺便讓警察把他拘留。
在派出所那十幾天,他跟犯人同吃同住,夜裡有時莫名奇妙被人打,在那些真正的流氓惡霸面前,他成了弱小的一方,那幾天他突然腦子就開竅了,醒悟到自己做錯了很多事。
從派出所出來後,盛啟琛主動讓盛澤恺帶他去醫院跟那位中年人賠罪道歉,對方一開始是要告他的,在盛澤恺的巨額賠償下,對方最後才松口沒告他。
事後,盛澤恺讓盛啟琛要牢記這件事,因為有些錯一但犯了,那就是一輩子也無法挽回的。
盛澤恺還告訴盛啟琛,說如果那天要不是有人女孩及時報警把那人送去醫院,那很有可能那人就沒命了,而他就會變成殺人犯,那等着他的便是一生的囚禁,說他得感謝那個打電話報警的人,沒讓他成為殺人犯,還能有機會彌補他的過錯。
當時盛啟琛腦海裡便浮面出一張白白靜靜的小臉,那是一個看着特别乖巧的女孩,與他而言像是兩個世界裡的人。
原來是她報的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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