甯雲夕從好遠的地方都能聽見王大嬸口沫橫飛地誇她,讓她好生尴尬。
這頭軍車準備完畢要啟程了。孟晨浩轉過身,看着她的臉上寫了欲言又止。
甯雲夕猜到他要說什麼,道:“别擔心我,孟大哥。”
他聽了她這話,那隻手卻在軍裝的口袋上摸了兩下。
站在他後面的金幹事看到他這個動作,走了上來:“孟團長,你要是不嫌棄,我這裡有隻英雄鋼筆。”
“謝謝你,金幹事。”孟晨浩一聽,主動接過對方手裡的鋼筆。他這聽了她出事來得急,結果什麼都沒有捎上。再怎麼說,或許她心裡不在意,作為男人求了婚一點定情禮物都不給,不太好。
金幹事遞過來的鋼筆,号稱那個年代最好的筆,英雄100金。擁有銀色的筆身,英雄的刻印,正符合軍人的形象。
甯雲夕知道,這樣一隻100金筆,到未來要上千塊,現在是便宜,但不是一般人買得起用得起,甚至是買不到。像她在學校附近文具店走,根本看不到這種金筆有賣。再有,那個計劃經濟時代的英雄金筆,用的銥粒真材實料,産量有限,難怪未來被一些人追捧。
看着這支筆,甯雲夕都難免有點兒喜歡。
聽金幹事靠在孟晨浩耳邊說:“軍長給的。”
孟晨浩臉上閃過一抹領悟,轉身拉過她的手,将筆放進她的手心裡。
“孟大哥。”
“做老師的,沒有一支筆怎麼行,你要給學生們批作業的。”他語重心長地說着。
她輔導他弟弟妹妹學習時用的他弟弟妹妹手裡的筆,他都看在眼裡。甯雲夕不是說吝啬到不給自己配一支筆,然而,計劃時代好筆難買到不說,而且有時候輔導孩子時急起來随手一拿,沒想太多。
擡頭本想說這筆太昂貴,但是看他眼神不會允許她的拒絕,再說他的心意她也明白。
沒有結婚戒指,沒有其它東西,軍人那個年代是很窮,口袋裡摸不出幾個蹦子。
這支鋼筆寄托的愛情是那樣的豐富。
甯雲夕渾身抖嗦了下,肅穆地将他給的鋼筆别進自己的上衣口袋裡,慎重地說:“孟大哥,我會好好用它的。”
漂亮的筆身在日光下蒙着一層銀輝,不顯奢華,卻顯清風傲骨。
孟晨浩看着很滿意,心裡想着回頭肯定要向某人感謝去。
時間差不多了,金幹事向他示意性指了指手腕上的表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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