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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頁(第1頁)

才四歲多的小孩子,居然就知道照顧母親了,尤其這懂事的孩子長的還可愛,林曉一顆老阿姨的心都要融化了。

一看到孩子手上的碗,林曉立馬快步迎了上去,将碗接了過來,摸了摸碗,隻是微微溫熱,碗也不重,才放下心來。雖然才走沒幾步路,林曉就氣喘籲籲了,但讓這麼一個乖巧可愛的小孩子伺候自己,林曉表示做不到,良心上過不去呀。

心裡直歎氣,這副身體這麼差的嘛?走幾步路都大喘氣,鄉村版林妹妹嘛!不過既然現在這副身體是她林曉的了,她可要好好保養,身體強壯。

看到林曉難受的樣子,寶妞立馬扶着林曉,想要讓她坐到凳子上,無奈人小力氣小,差點把自己給絆倒了。林曉扶住小姑娘,笑了笑,強撐着身體移到凳子上,将碗放下,然後摸了摸孩子的頭,頭發細細軟軟,手感不錯。

歇了歇緩過氣來,林曉端起粥送到嘴邊,餘光看到一雙大眼隻巴巴的看着她……的碗,“寶妞有沒有吃呀?”

“媽媽,我吃過了,奶奶給我盛了好大一碗呢,我全吃完了呢。”小姑娘連說帶比劃,說完還吧嗒了一下嘴,表示粥真的很好吃。

小姑娘可可愛愛,林曉不由莞爾,心裡一軟,一下子母性泛濫,可能還有原身記憶的影響,将送到唇邊的粥改送到寶妞嘴邊,“啊,這個粥這麼好吃的呀,既然這麼好吃,寶妞再吃一點好嘛,太多了媽媽吃不下呢。”

寶妞猶豫了一會,但看到林曉柔和的目光,抿抿嘴幹脆道:“那好吧我就幫媽媽吃一口,我隻吃一口哦,媽媽是個大人了,要多吃一點才行呢,這樣才能身體棒。”

小大人似的說教着,淺淺喝了一口粥,就把碗推了回去,還一個勁催促着林曉快點喝。濃稠的白米粥喝到嘴裡,是不同于現代糧食的别樣清香,米味更香更足,哪怕沒有小菜,一大碗粥不知不覺間,林曉就和小姑娘一人一口,喝了精光,甚至還有點意猶未盡。

一碗粥下肚,林曉感覺身上有了點力氣,本來就不是什麼大病,隻是原主長時間傷心過度食欲不振,身體營養跟不上,才格外虛弱。現在内裡的芯子換了林曉,憂傷自然是沒了。

看外面太陽正好,冬日裡的暖陽格外珍貴,林曉搬了把凳子坐在屋檐下曬着太陽,把小姑娘摟在懷裡,細細捋了捋原主的記憶。

她不是“林曉”這個原身,也學不來原身柔弱的性子,這次的事情正好給了林曉轉變的理由,丈夫去世,為母則強,這個理由還是很符合社會主義價值觀的,剛好堵上村裡這些人的口。

趁着日光大好,林曉又細細打量了現在所在的房子,明亮的青磚大瓦房,三間寬敞正房,旁邊還有廚房雜物房之類的小房間,前院後院的,占地面積得有好幾百平了,在這個村裡絕對是豪宅呀。

梳理着腦海中的記憶,林曉知道這是自己一家五口的房子,以後就是一家四口了。林曉的丈夫葉明辰可以說是這個山窩窩裡的金鳳凰,也是這個村子的第一個大學生,65年畢業,按理說是會被分配在大城市工作的,但因為葉明辰在分配工作之前打了報告,說自己是村裡出來的,畢業之後更希望回家鄉,為家鄉建設奉獻出自己的力量。

最後葉明辰因為這個事情深受好評,在分配工作上,雖然失去了大城市工作的機會,但直接分配到縣裡單位上班,還因為這個事情,被當做好青年典型去宣傳,工作上也是如魚得水,很受領導看重。

想到這,林曉不由腹黑的揣測了一下,這葉明辰真是個聰明人呀。

留在大城市當然好,對于這時代的大多數人來說,留在大城市那是十分光榮的,也是很多人奮鬥的目标。可留下容易,想要升職升遷那就不容易了。尤其是葉明辰這樣的毫無背景農村小子來說,這一點,不管在哪個時代來說,都大差不差。

當然這隻是林曉一點不負責任的猜測,因為記憶裡,原身其實和她丈夫相處的時間并不多,雖說是夫妻,但那是絕對的相敬如賓。不說别的,就夫妻分居兩地,這感情能好到哪裡去。

而且要是葉明辰沒選擇回家鄉,也遇不到原主了,畢竟原主是個下鄉知青。但身嬌體弱,幹活很是不行,磕磕絆絆的。直到嫁給了葉明辰,然後當了小學代課老師,這才好一點。

不過關于兩個人的感情到底怎麼樣這件事,都跟跟現在的林曉沒關系,畢竟便宜老公已經不在了,她也就不用擔心要履行妻子義務啥的。但想到記憶裡那張斯文清俊,還蠻符合她審美觀的臉,林曉隻能感歎一句可惜呀,英年早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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